申貸對象
申請人需為年滿20至55歲之自然人,並實際從事農、林、漁、牧業生產、加工、
運銷、倉儲、休閒農漁業、農漁業發展事業及農漁業生技產業之老闆、受雇員工。
貸款期限
最長7年,無寬限期。
償還方式
按月本息平均攤還。
貸款額度
借款人及其配偶之本項貸款、農家消費貸款及農家綜合貸款金額應合併計算,
最高新臺幣50萬元整為限。且加計農家創業貸款餘額,不得超過本基金「農家
創業貸款保證作業要點」第四點規定之最高貸款額度。
1.依其創業計畫所需之資金八成貸放,惟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100萬元整。
2.所創或所營事業如係參加連鎖事業加盟,且所加盟之主體事業依法設立登記滿3年、
實收資本額新臺幣3,000萬元以上者,依其創業所需之資金八成貸放,惟每一借款
人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200萬元整。
目前分類:信用貸款 (2)
- Nov 28 Thu 2013 22:55
彰化銀行,農家小額貸款